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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介绍
发布时间:2020-10-20 15:37  点击:

一、报名服务商范围

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在学校公开招标中中标的律师事务所,即: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二、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吉林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资委”)代表吉林大学对一级校办企业履行股东职责,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9日,共召开会议11次,传签表决4次,审议议题90余项(含传签议题)。预计经资委每年召开会议不超过20次,审议议题不超过100项。服务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经资委提供法律服务。根据议题内容和特点由服务商选派一名或多名专业律师提供以下服务:

(一)审核经资委议题。对各类经资委拟决策议题进行审核,提出议题存在的问题和决策风险,明确是否可以上会决策。针对议题出具合法、专业、有效的书面审核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决策程序的合法性、议题涉及的相关法律依据、条款的有效解读、议题的法律风险、处理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法律可行性。必要时,应经资委要求对相关议题出具法律意见。

(二)列席相关会议。保证选派的律师准时参会,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发表专业意见。见证经资委会议合法有效召开并出具见证意见。

三、要求

(一)服务期限:一年;

(二)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服务商须针对法律服务内容制定相应的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服务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人员配备、服务方案、优惠条件、保障措施等;

(四)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包括折扣价和原价及其测算依据),最终结算的费用应与报价一致,不能超过中标折扣,选用的服务商不得因经资委会议数量和议题数量的变动而增加费用;

(五)提交的项目方案须加盖公章、密封,在项目评审会当日现场提交,所有的报名服务商须现场相互检验密封情况;

(六)提交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下午2点,统一到吉林大学南湖校区后勤综合楼104会议室,报名服务商不得迟到。

四、其他

(一)根据报名服务商提供的项目方案评优选择本项目最终的服务商,选用结果以电话的形式通知;

(二)选用的服务商按经资委办公室安排的时间签署合作合同;

(三)选用的服务商须保证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服务质量,如不能及时派出人员列席会议或服务质量较差的,经资委办公室有权解除合作关系;

(四)本项目介绍不作为合同的邀约,仅为选用服务商的项目介绍。


(联系人:林思怡 陈祉筱,联系电话:17743137662 18943216899)



经资委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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