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完成清算注销工作,我办根据企业实际,分别对吉林大学驾驶员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驾校)、吉林大学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等7户企业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制订了清产核资方案,并根据总体工作进程对上述企业逐一辅导,完成了教育部和财政部立项申报工作。近日,驾校和旅行社获得教育部和财政部清产核资立项批准,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我办将依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妥善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报告的编报和相关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如期完成教育部和财政部清产核资结果确认申报事宜,为圆满完成企业清算注销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