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7日下午,在吉林大学南湖校区后勤综合楼113室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经改办)召开加强吉林大学所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会议。经改办主任顾晓炯、副主任董洪涛、相关学校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顾晓炯主持。
董洪涛对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吉林大学所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校发〔2020〕82号)的内容进行了解读,提出了5个方面16项工作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内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管控效能;二是强化内控体系执行,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加强信息化管控,强化内控体系刚性约束;四是加大企业监督评价力度,促进内控体系持续优化;五是加大企业监督评价力度,促进内控体系持续优化。
顾晓炯强调: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企业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岗位职能,负责组织实施本企业的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内控制度建设;二是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做好服务协调工作,保障方案的顺利实施;三是各企业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第三方机构的选聘工作须在2020年4月末前完成,6月末前按照管理层级完成内控制度汇编备案工作,7月份形成工作总结报学校经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