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吉林大学所属企业规范管理,建立有效的校办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根据《吉林大学校办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暂行办法》《吉林大学全资及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大学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吉林大学全资及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吉林大学所属企业综合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以及经资委会议精神,经改办、产业党委制定印发了《学校所属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廉具体工作方案》《学校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方案》。
4月7日,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产业党委对学校所属企业负责人开展了述职述廉评审、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考核组由学校经资委成员单位、党委宣传部构成。监察处对此次考核进行了全程监督,会议由经改办主任侯代臣主持。
考核组成员通过审阅学校所属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和企业经营业绩总结分析报告、查看相关资料、听取企业负责人的经营情况总结分析报告,按照考核指标要求进行评审,并充分考量企业的功能性质、经营管理现状、对学校的贡献情况、上缴利润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以及巡视巡察情况、审计情况等因素,考核组成员经过充分认真的了解分析后进行独立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