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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挂牌转让涉及的清产核资服务商选聘项目(吉大特塑)
发布时间:2021-05-25 15:06  点击:


国有股权挂牌转让涉及的清产核资服务商选聘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长春吉大特塑工程研究有限公司50%股权挂牌转让涉及的清产核资服务项目

采购数量

1家

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商务条款

付款方式

服务项目以完成目标企业清产核资为目标的所有相关财务方面的工作,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工作日 内完成。

服务要求

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服务地点

用户指定地点

招标时间

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1日16点止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报价要求

报名服务商根据《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吉省价收〔2012〕5号)的计费方式标准并结合服务商自身条件和市场行情报价(学校中标的入围报名服务商报价不得超过中标合同约定价格或折扣)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技术条款

(一)工作目的

1.本次清产核资项目所出具的报告内容及格式、数据采集及披露、有效时限等必须遵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必须以完成股权转让事宜为最终目的;

2.以完成股权转让事宜为最终目的前提下,对长春吉大特塑工程研究有限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要求完成股权转让事宜的清产核资工作,出具相应的《清产核资报告》等文件,为股权转让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工作要求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被清产核资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清产核资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

2.独立完成相应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任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

3.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配备足够数量的业务能力较强的专业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财务经验,熟悉业务,熟悉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5.应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

)服务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行业部门合法的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2.有较强的业务理解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拥有丰富的相关社会资源,在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领域有丰富的经验;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名。

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四)报名服务商提交响应材料内容及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实施人员的基本情况;

3.以往业绩及证明材料;

4.项目实施人的以往业绩及证明材料;

5.应就此项目制定完整的服务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供应商应明确项目具体负责人名单,并出具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承诺。

6.项目服务费报价;

7.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8.上报材料一式八份,需要加盖报名服务商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密封报送吉大控股。

(五)评选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附表)

材料接收人:安鸫      联系电话:85151776

报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

吉林大学南湖校区后勤综合楼801室

附件: 2020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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