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4月1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2021年第165次会议决定,对长春吉大特塑工程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特塑”)国有股权进行挂牌转让,学校授权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控股”)董事会负责吉大特塑股权处置系列工作。吉大控股董事会聘请长春弘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吉大特塑清产核资工作。长春弘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长春吉大特塑工程研究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现将清产核资结果公示如下:
截至2021年5月31日,资产清产核资数为34,892,019.88元,负债清产核资数为28,837,846.78元,所有者权益清产核资数为6,054,173.10元。
如有问题,请于5日内向吉大特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人: 耿殿元
联系电话:18744602558
特此公示 。
长春吉大特塑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