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吉林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资委”)经济顾问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数量
1家会计师事务所。
(二)经济服务事项
为经资委提供常年经济顾问服务。
(三)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
(四)采购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三、商务条款
(一)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100%付款。
(二)项目服务期限
一年。
(三)项目服务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的指定地点。
(四)报价要求
报名服务商根据《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吉省价收〔2012〕5号)的计费方式标准并结合服务商自身条件和市场行情报出优惠比例。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包括折扣价、原价及其测算依据)。
四、技术条款
(一)经资委决策情况简介
经资委代表吉林大学对一级校办企业履行股东职责,上一年度共召开会议约十次,传签表决约十次,审议议题60余项。预计经资委每年涉及到财务咨询服务的会议不超过20次,预计涉及到财务咨询服务的议题不超过80项。
(二)经济顾问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服务商依据相关的政策法规对经资委提供咨询服务。服务商根据议题内容和特点选派一名或多名注册会计师提供以下服务:
1.审核经资委议题。对包括但不限于校办企业的合并、重组、分立、清算及预决算等各类经资委拟决策议题进行审核,提出议题存在的问题和决策风险,明确是否可以上会决策。针对议题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保证书面意见的合法性、有效性、专业性。必要时,应经资委要求对相关议题出具咨询意见。
2.列席相关会议。保证准时参加会议,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发表合法、专业意见。
3.提供高质量服务。项目团队具有高专业水平,人员稳定,经验丰富。能够及时、高效、准确完成服务需求,加急处理紧急业务,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服务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尽最大努力维护经资委利益。如不能及时派出人员列席会议或提供服务质量较差的,经资委办公室有权解除合作关系。
4.对获知的议题内容、决策过程及结果、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5.不得因经资委会议数量和议题数量的变动而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
6.其他未尽事宜。
五、报名及响应要求
(一)服务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并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重大工作失误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记录。
4.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项目方案要求
1.报名服务商应就此项目制定完整的服务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参见评分标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服务商实力和规模简介、主营业务范围及相关案例、经济顾问服务的项目具体方案、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基本情况、服务保障措施及报价等方面);服务商应明确项目具体负责人名单,并保证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2.项目方案一式八份,须加盖公章,于项目评审会现场密封提交,所有的报名服务商须现场相互检验密封情况。
六、其他
(一)采购评选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购评选地点
吉林大学南湖校区后勤综合楼113会议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老师 15810502135
七、自行采购工作流程
1.根据服务项目公告内容,服务商确定是否参与报名。确定参与采购项目的服务商于2021年11月11日16:30前通知经资委办公室联系人报名。
2.报名服务商按要求编制项目服务方案,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地点密封提交经资委办公室参与采购评选。
3.经资委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选工作。报名服务商于评选当日提交项目方案,由工作人员及全部的报名服务商现场相互检验密封情况。
4.经资委办公室组织评选会议,监督人员全程监督评审。工作人员现场开封;评审人员现场对报名服务商提交的项目方案进行评选,确定得分最高的报名服务商为选用单位(若得分相同,评选人员现场投票的方式确定选用单位)。评选结束后,通知报名服务商选用结果。
5.经资委办公室开展自行采购备案工作,中标服务商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承诺文件,双方签署采购成交单。
附件:1.综合评分表
2.评分标准明细表
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