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吉林大学科技园是以吉林大学为依托,与长春新区合作共建,由长春吉科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师生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高科技企业孵化的重要平台。
2023年初,吉林大学科技园孵化大厦完成整体提升改造工程。 根据吉林大学、长春新区《合作共建科技园框架协议》,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技成果在科技园落地转化,扶持我校师生在科技园创新创业,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入驻吉林大学科技园的科技型创新企业。入驻期间享受长春新区的优惠政策和科技园的房租减免,需要资金支持的项目将优先推荐给长春新区的政府扶持基金,或长春吉科发展有限公司以股权方式投入。现将征集信息公布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校的教师、在校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以及毕业三年之内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项目领域
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技术、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技术、高技术服务及其他国家高新技术领域,或与学校的学科发展密切相关。
三、入孵条件
1.在孵企业领域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企业注册地及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必须在吉林大学科技园内。
2.申请进入吉林大学科技园的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3.企业在吉林大学科技园的孵化时间不超过4年。
4.单一在孵企业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特殊领域的单一在孵企业,不大于3000平方米。
5.研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
6.以产业化为目标,有浓厚的产学研结合特色。创办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法定代表人一般由创业者或创业团队成员担任。
7.申请入园项目须有完整的商业模式和基础的项目团队。
8.优先鼓励有专利技术、有市场化前景、能较好带动学生就业的创业团队或企业入驻。
四、申请报名
1.填写提交《吉林大学科技园孵化企业审批表》(见附件1)、负责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知识产权相关证明等复印件(新办企业可延缓三个月提供)。学生创办企业需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院出具的创业证明。
2.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科技园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符合条件的入孵企业并确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推荐办理入园。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 周老师
邮 箱:(注明: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
13039206730yingang@jlu.edu.cn
xiaotiantianmeng@jlu.edu.cn
电 话:85858506 13039206730 13674307888
办公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 科技园大厦1109室
附件1:《吉林大学科技园孵化企业审批表》
附件2:《吉林大学科技园简介》
科技园办公室
二0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