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有关通知 > 阅读正文
吉林大学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产业党委和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4 14:52  点击:

一、项目名称

吉林大学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产业党委和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数量

1家律师事务所。

(二)法律服务事项

为吉林大学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经改办)、产业党委和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资委)提供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三)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

(四)采购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三、商务条款

(一)费用预算

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服务期限

二年。

(三)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

第一年顾问费用支付:签订成交单后支付第一年顾问费用的20%,第一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支付第一年顾问服务的80%

第二年顾问费用支付:第一年服务期满后,支付第二年顾问费用的20%,第二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支付第二年顾问服务的80%

(四)项目服务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的经改办指定的工作地点。

(五)报价要求

报名服务商根据《吉林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吉律发﹝20172号)的计费方式标准并结合服务商自身条件和市场行情报出优惠比例。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包括折扣价、原价及其测算依据)。

四、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经改办、产业党委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经改办、产业党委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提供有关经改办、产业党委、吉林大学所属企业的法律事务口头、书面咨询,提供并解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建议进行法律评估、现场答复等。

2.出具法律文书(包括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合同等)不超过50份,以实际发生为准;

3.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要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4.对获知的相关法律事务、商业秘密等严格保密。

5.其他未尽事宜。

(二)经资委法律顾问服务

预计经资委每年召开会议不超过20次,拟审议议题不超过100项。

服务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经资委提供法律服务。根据议题内容和特点由服务商选派一名或多名专业律师提供以下服务:

1.见证经资委会议合法有效召开并出具见证意见。

2.审核经资委议题。对各类经资委拟决策议题进行审核,解答有关咨询,提出议题存在的问题和决策风险,明确是否可以上会决策。针对议题出具合法、专业、有效的书面审核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决策程序的合法性、议题涉及的相关法律依据、条款的有效解读、议题的法律风险、处理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法律可行性。必要时,应经资委要求对相关议题出具法律意见。

3.列席相关会议。保证选派的律师准时参会,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发表专业意见。

4.提供高质量服务。项目团队具有高专业水平,人员稳定,经验丰富。能够及时、高效、准确完成服务需求,加急处理紧急业务,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服务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尽最大努力维护经资委利益。

5.对获知的议题内容、决策过程及结果、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6.不得因经资委会议数量和议题数量的变动而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

7.其他未尽事宜。

(三)如提供服务质量较差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经资委办公室有权解除合作关系。

五、报名及响应要求

(一)服务商资格要求

1.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2.有较强的业务理解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拥有丰富的相关社会资源,在国资管理、企业改制、法人规范治理及新三板上市等法律服务领域有丰富的经验。

3.内部管理规范,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能够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专业性强、相对稳定、素质较高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律师团队。

6.信誉良好,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二)项目方案要求

1.报名服务商应就此项目制定完整的服务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参见评分标准);服务商应明确项目具体负责人名单,并保证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2.项目方案一式八份,须加盖公章,于项目评审会现场密封提交,所有的报名服务商须现场相互检验密封情况。

六、其他

(一)采购评选时间

公告期满后,经改办通知具体评选时间,报名服务商于评选当日携带项目方案参与评选。

(二)采购评选地点

吉林大学南湖校区后勤综合楼113会议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温老师 13943198132   彭老师 18507319600

七、自行采购工作流程

1.根据服务项目公告内容,服务商确定是否参与报名。确定参与采购项目的服务商于2023720日下午16点前通知经改办联系人报名。

2.报名服务商按要求编制项目服务方案,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密封提交经改办参与采购评选。

3.经改办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选工作。报名服务商于评选当日提交项目方案,由工作人员及全部的报名服务商现场相互检验密封情况。如因疫情或其他客观情况的影响,报名服务商无法入校现场参与评选工作,可采用线上视频核验并确认密封情况。

4.经改办组织采购评选会议,监督人员全程监督评审。工作人员现场开封;评审人员现场对报名服务商提交的项目方案进行评选,确定得分最高的报名服务商为采购单位(若得分相同,评选人员现场投票的方式确定采购单位)。评选结束后,通知报名服务商采购结果。

5.经改办开展自行采购备案工作,采购的服务商根据要求提供服务承诺文件,双方签署采购成交单。


附件:1.综合评分表

2.评分标准明细表



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

2023714


吉林大学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 版权所有 © 201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鼎新楼C区 邮编:1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