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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大学同拓高科技发展中心清产核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4 09: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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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委会2024年第5次会议研究决定,将吉林大学同拓高科技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吉大同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吉大同拓改制工作小组聘请了长春弘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弘毅事务所”)和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完成吉大同拓清产核资工作出具了《吉林大学同拓高科技发展中心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现将吉大同拓清产核资结果公示如下:

经弘毅事务所审计,此次吉大同拓清产核资资产净损失0元,清产核资结果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清产核资基准日,资产总额清产核资确认数为49,560,452.49元,负债总额清产核资确认数为9,857,305.11元,所有者权益总额清产核资确认数为39,703,147.38。清产核资结果最终以教育部审批数额为准。

如有问题,请于3日内向吉大同拓改制工作小组反映。联系人:朱伟                 电话:0431-85167912

特此公示

 

 

吉林大学同拓高科技发展中心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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